第二十七章再见温俊(1 / 4)
接下来上的是烧鹅,半只烧鹅装在一只一尺多长的腰形盘上,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间,看起来非常多。
“姐,这么多怎么吃得完?”安安转头望向叶纤红,惊讶地叫道。
姐姐做事,一向极有分寸,今天怎么也做了件糊涂事,居然点了这么大一份烧鹅,怎么吃得完啊?
“不多的,每人几块就吃完了。”叶纤红笑道。
这是事实,烧鹅看着量多,其实大家分一分,也没多少了。
它跟虞城这边吃白切鸡不同,鸡肉大家都是当菜吃,不管是蘸酱油吃,还是加盐醉了吃,都比较咸,只能用来下饭,一人一餐吃不了几块。
而烧鹅的味道,更像肯德基那引些洋快餐店的鸡腿鸡翅,适合这样夹了当零嘴吃,蘸着酸梅酱之后,酸酸甜甜的,吃十几块也不会腻。
在前世,叶纤红经常跟五六个闺蜜去吃宵夜,一般都点半只,吃完也就饱了,其它最多再来点海鲜或青菜,就吃不下别的主食了。
“吃不完可以打包。”胡向阳以为叶纤红点的时候没注意,所以叫多了,为免她难堪,笑着说了一句。
说完,从烧鹅的大腿处,夹了一块肥厚的肉,蘸了一下酸梅酱,送进嘴里,大口嚼了起来,嘴里连声赞道:“好吃。”
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,也不点破,把鹅头首先夹过来,用筷子把鹅头里那团像脑髓一样的东西挖下来,蘸酱后放进嘴里。
又抓住鹅嘴,开始从脖子处啃了起来。
郑兴华以前没吃过烧鹅,这会看到一大盘油亮的烧鹅肉,肚子也感觉饿了,就夹了一大块进嘴,觉得酸酸甜甜地味道确实非常好,于是放下心事,专心致志地吃起来。
一时间只听到吃肉的咀嚼声。
对面的桌子刚点完菜,有个二十七八的女人看他们这边狼吞虎咽的样子,就有点看不上,嘴里轻蔑地哼了一声,鄙夷道:“土包子——”
“别惹事。”她旁边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四五岁,性子相对比较沉稳,小声制止道。“人家喜欢吃什么?怎么吃?都是他们的事,跟我们无关。”
虽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,相对而言,他的人物经历比他们丰富得多,想问题也深一些,知道这里不是路边的大排档,能来王子饭店吃饭的人,有几个是普通人?
即使对方是农民,跟自己也没关系,没必要贬低别人,抬高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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