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7章 我杀了我(4 / 6)
珏知道,精神病人犯罪可以减免刑罚,但是他不清楚,多重人格症是否在此之列。
见张珏仍然有疑虑,刘哲解释道:“虽然我国还没有这样的先例,但根据国际惯例,当意图犯罪的人格占据优势地位并实施犯罪行为时,我们可以认为处于劣势的另一人格对这一犯罪行为不具备控制力。当行为人没有犯罪意图的劣势人格回归主导地位时,由于其对另一人格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,所以应当认定不具备责任能力,不进行处罚。”
张珏看着他:“也就是说,只要他们确认我是‘多重人格’,我就可以不受刑罚?”
刘哲摇摇头:“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,只是有很大概率,我也将会对你做无罪辩护,只不过可能有一点麻烦。”
“等一下,我还有个问题,既然我们两个人格共享一个身体,那你怎么样对‘我’做无罪辩护?把我放走了,不就相当于把他放走了?要知道,他才是主人格,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主动获得这个身体的控制权。”
“张先生,这就是我所说的,可能会有麻烦的地方。”刘哲看着张珏,尽量将自己的声音放低放缓,“张先生,两次接触下来,我非常欣赏你缜密的思维能力,所以我想帮你,如果你想要获得自由,那么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,请你获得身体的控制权。”
作为一名律师,刘哲的业务和能力都无可挑剔。
短短几天时间,他就给张珏制定了一套脱罪的战术。
首先是承认自己有多重人格,然后证明杀人的是主人格,最后再用副人格脱罪。
而这其中前两步,几乎已经完成,最难的一点,就是张珏如何反客为主。
他需要在精神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和调查局审判之前的这段时间,掌握身体的控制权。
而且是彻底掌握,不给主人格翻身的机会。
从某种意义上讲,他要杀死另外一个自己。
张珏没来由地想起了《武林外传》中吕秀才的台词。
我要杀我。
谈何容易。
谈话过后,张珏被带回自己的羁押室。
虽然有些累了,但他不敢休息,生怕一觉睡去,再醒来的时候又过了好几天。
趁着现在清醒,他必须整理一下目前掌握的线索,以及如何完成对自己的背刺。
对于一个多重人格症的患者而言,一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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